夜深人靜,一輛摩托車緊緊尾隨著一電瓶車,突然摩托車加速,車上伸出一雙手將電瓶車上女子的挎包搶走,這是發生在涇縣街頭的一幕。12月6日,涇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起飛車搶奪案,以搶奪辦公室出租罪判處被告人小丁有期徒刑十個月,並處罰金五千元。
  2013年7月21日晚,小秦(另案處理)駕駛一輛白色無牌照踏板摩托車帶著小丁在涇縣城區閑逛,小秦對小丁室內裝潢說:“最近手頭有點緊,要不咱搶點東西”,小丁表示同意。次日凌晨,兩人發現一名女性獨自騎著一輛電瓶車,肩上挎著一個背包。小丁向小秦使了一個眼神,兩人便尾隨著電瓶車,當騎到涇縣某KTV門口時,摩托車突然加速,靠近該女子,小丁伸手奪下挎在女子左肩上的一隻挎包,致其摔倒在地。兩人騎著摩托出一溜煙的逃往某鄉鎮,找了一處僻靜的地方打開挎包,發現包內有現金2400元及“蘋果”iphone5手機一部(價值4465元)。兩人將錢均分,小秦將“蘋果”手機交給其朋友處理,後被公安機關扣押。事後,小丁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,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其家屬代為退出贓款2400元。此款和手機,均已發還被害人。庭審中,小丁自願認罪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小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乘人不備,駕駛機動車公然奪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,被告人伙同他人駕駛機動車搶奪,酌情予以從重處罰,綜合其各種情好房網節,作出上述判決。(當事人系化名)(宣城新聞網)標簽:飛車搶奪 犯罪嫌疑人 非法占有編輯:唐娜  (原標題:街頭飛車搶奪 涇縣一男子被處以刑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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